各环境检测机构:
为加强对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环发〔2015〕175号)要求,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全省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苏环办〔2018〕155号)的要求,开展全市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专项检查,请按《全市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专项检查方案》(见附件)落实并配合完成:
一、各环境检测机构要积极围绕专项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编写自查报告,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盖章后上报市环保局备案,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上报邮寄地址:镇江市丁卯南纬一路扬帆路1号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曹芹,电子信箱:16751842@qq.com。
二、配合完成抽查工作。市环保局、质监局将分别于6月和9月对相关机构进行抽查;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分别于7月底、10月底根据各市检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环境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对两次检查结果分别于8月、11月进行通报。
三、落实问题整改。各机构针对现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并认真分析,总结经验。
四、其他事项
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各环境检测机构请确定一名联系人,同自查表同时上报。
附件:全市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专项检查方案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 365如何玩滚球盘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电话:89886005;镇江市质监局认证处乔宏斌,联系电话:80821026。)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