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镇江质监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镇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镇政办发〔2015〕119号)精神,结合质监部门实际,研究制定《2015年镇江质监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江苏省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7月2日
2015年镇江质监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立足生产领域,紧贴质量安全,积极履行职责,严惩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扩大利企惠民工作实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打”行动,查处一批制假售假案件,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曝光一批侵权违法企业,使得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观念进一步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到位;使得“两法衔接”机制更加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群众消费更加安心;使得特色产业更加集中,优势产业更加集聚,经济发展更加集约。
三、查处重点
(一)重点产品
农资,建材,车用发动机、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儿童用品,汽配,工程电器,眼镜,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电子产品,空气净化器和净水器等生活日用品。
(二)重点违法行为
1、未取得生产许可无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
2、擅自生产、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
3、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4、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5、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6、伪造、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超期、超范围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质量证明文件。
四、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打假。抓住春耕、夏种、秋种等节点,以化肥、农药、农机及配件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是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针对以空气净化器和净水器为重点的消费品、以化肥为重点的农资产品、以“地条钢”为重点的建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及零部件、汽柴油产品等重点领域产品,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以服装类产品、纺织品、电子产品、日用品等为重点,对我市主要生产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以假充真、虚假标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质检利剑”行动。查处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质量违法行为,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增强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生产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规范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生产行为,保障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质量安全。
五是开展区域产品专项打假。以汽配、眼镜、人造板(地板)、工程电器、五金工具、轴承、电加热器、建材、服装鞋帽、床上用品等区域特色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防止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打”工作开展以来,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民生福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列入地方政府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各单位务要切实承担起质监部门市场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台账资料,确保履职不失职,得分不失分。
二、统筹安排。“双打”是长期性、综合性工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产业强市”战略,将“双打”行动与质量强市、示范区建设、农资打假、利剑行动、区域特色产品质量整治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三、协作联动。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作,业务科室发现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稽查机构,稽查机构接到违法线索要及时组织查处,以免出现执法脱节、失职渎职风险。要密切关注新闻舆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协作、联动,严格“两法衔接”,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四、加强宣传。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力度,主动宣传“双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新闻渠道,积极宣传“双打”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对举报投诉要认真对待,及时接报、及时处置、及时反馈,深化群众信任度,增加群众参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展现质监良好风采。
五、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双打”工作的自我督查和考核,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25日前分别向市局稽查处和当地“双打”办上报当月双打工作统计表。阶段性推进情况和总结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大案要案和重点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